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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篡改病历认定为医疗事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14:53 新民晚报

  本报讯广州消息: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处长赵明钢在刚刚结束的“民航中南地区应急医疗培训班”重申:发生医疗纠纷时,一旦发现医生篡改病历,将直接定性为医疗事故。患者可以保存原始病历复印件举证或者申请公安部门“痕检”鉴定。据了解,现行的医疗事故鉴定针对医生篡改病历的规定是,若医生篡改病历的行为或后果直接导致了病人病情恶化,甚至更严重的情况时,才会认定是医疗事故。

  发生医疗纠纷时,针对医生篡改病历的做法,赵明钢建议,患者有权利索取病历复印件,可以作为原始资料保存举证,也可向公安、司法部门独立的鉴定机构申请“痕检”鉴定。根据卫生部医政司、政法司联合下发的通知,凡是证实到病历被伪造过的,将直接定性为医疗事故,其等级、责任具体另行讨论,该文件有待卫生部的证实和下发,对于医生的病历的规范也将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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