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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与“品牌之都”擦肩而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0:00 东南早报

  名牌虽多但过于集中在鞋服行业

  早报讯在中国品牌研究院日前公布的最新评定结果中,深圳、佛山、宁波、绍兴、青岛和苏州被一并评定为中国“品牌之都”,泉州和温州因“中国行业标志性品牌”拥有量不够落选,与“品牌之都”擦肩而过。

  根据中国品牌研究院制订的标准,一个地级(副省级)市只有同时符合三个条件才能参加“品牌之都”的评定。一是“中国驰名商标”拥有量10件以上,二是“中国名牌产品”拥有量超过25个,三是“中国行业标志性品牌”拥有量不少于5个。

  经评定,只有深圳、佛山、宁波、绍兴、青岛和苏州六个城市符合上述评定标准,因此被一并评定为中国“品牌之都”。据中国品牌研究院院长郑展威透露,在今年10月10日举行的首届中国品牌节上,将对这六个城市举行授匾仪式。

  中国品牌研究院今年共考评了八个城市,最终泉州和温州因“中国行业标志性品牌”拥有量不够落选,与“品牌之都”擦肩而过。

  郑展威对今年泉州和温州的落选表示惋惜。他说,这两个地方虽然名牌数量很多,但很多处于相同的行业,比如泉州的27个“中国驰名商标”当中,有19个属于鞋和服装类商标,仅运动鞋类的就有5个,在“中国行业标志性品牌”的评定中难免产生“内斗”,以致“中国行业标志性品牌”这一指标不能达标。

  中国“品牌之都”每两年评定一次,每次在“中国行业标志性品牌”评定工作结束以后开始。

  根据中国品牌研究院的评定标准,中国“品牌之都”总数一旦达到10个,将进一步修改和提高评定标准,即中国“品牌之都”的总数不能超过10个以上,目前中国“品牌之都”的有效期定为两年,而不是终身制。(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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