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女同学借宿哥哥起淫念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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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0:5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弟弟撞见哥哥实施暴力犯罪后,为帮哥哥掩盖罪行,捂住受害人的口鼻致其死亡,最终成为杀人共犯,他们的母亲得知儿子作案后,立即让人报案,并劝儿子投案自首。日前,阜阳市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哥哥被判处死刑,弟弟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现年23岁的赵先进,是界首市陶庙镇农民,他的弟弟赵明(化名)今年才刚刚16岁。2005年12月25日晚7时许,界首市农村某中学二年级学生焦玲(化名)到陶庙镇找赵明和其
当夜11时许,赵先进潜至焦玲休息处,拔掉房内电源插头,欲对焦玲实施不轨,遭到焦玲强烈反抗。在焦玲边呼救边跑至院内一水井旁时,被赵先进追上。因怕事情暴露,赵先进将焦玲按倒并掐住其脖子。弟弟赵明听到动静后翻墙进入院内,见此情况后即央求赵先进放了焦玲,赵先进未同意。随后,赵先进安排赵明帮其掐住焦玲脖子,自己到外面看看是否有人来。赵明为帮助哥哥掩盖罪行,即伸手捂住焦玲的口鼻。待赵先进返回时,两人发现焦玲已死亡。后两人为掩盖罪行,将焦玲抛尸。 案发次日,内心极为恐慌的赵明将其哥杀害焦玲一事告诉了母亲。母亲得知此事后,十分震惊,考虑到事情的严重性,她立即让人报案,并劝赵先进投案。赵先进在家人陪同下投案途中,看见警车因害怕逃跑,后被抓获。2006年1月6日赵先进、赵明被依法逮捕,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石中原 邢一梅 泉泉 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