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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犯冒充房主诈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1:28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通讯员王悦)43岁的劳某曾因强奸罪、盗窃罪等3次被判入狱。近日,刚刑满出狱一年的劳某,又因涉嫌冒充房主卖房诈骗1万元被公诉到丰台法院。

  据检察机关指控,今年1月26日,劳某伙同他人使用伪造的房屋产权证,冒充产权人与事主签订房屋买卖协议,通过此方法,他将位于丰台区新华街七里的一处房屋卖给了事主,并从中骗取1万元,后被查获。检察机关认为,劳某结伙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诈骗公
民财物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劳某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重新犯罪,应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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