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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杂志社被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1:28 京华时报

  取消司法考试培训班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准备参加司法考试的李小姐,看到《中国律师》杂志社举办司考培训班的广告,立即报了名。但当她来到北京,却被告知培训班取消。李小姐起诉杂志社要求赔偿自己由成都往返北京的费用2500元。昨天,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今年3月,李小姐在《中国律师》第3期上看到了该杂志举办2006年度司法考试培训班的消息。李小姐说,她4月寄去了部分培训费300元,并给杂志社传真了汇款单。她认为,自己已经是杂志社培训班的正式学员了。

  杂志社的代理人不认可李小姐已经与培训班有协议的说法,“那300元不是培训费,而是报名费。”该代理人表示,当由于住宿问题无法办班后,杂志社立即电话通知了300多个报名的学员,因此,杂志社没有违约。

  法庭调解阶段,杂志社代理人请示领导后表示,只能接受合理范围的路费,即往返的硬座火车票。李小姐最低也要求卧铺,杂志社没有同意。该案没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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