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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菌不合格医院负责人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1:40 西部商报

  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近日卫生部下发的《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起在全省正式施行。

  全省任何医疗机构使用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都必须达到灭菌水平,而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该办法还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
院感染管理责任制,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在医院内传播,使住院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感染。(颜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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