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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助哥犯罪 娘送儿投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1:5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面对哥哥欲掐死一少女的犯罪行为,弟弟为帮哥哥掩盖罪行,竟捂住受害人的口鼻致其死亡,最终成为杀人共犯。当其母亲得知儿子作案后,送儿子投案。近日,这起故意杀人、强奸、侮辱尸体案在阜阳中院审结,主犯被判处死刑。

  被害人焦玲(化名)遇害时刚满15岁,系界首市农村某中学初二学生。被告人赵先进,男,23岁,界首市陶庙镇农民;被告人赵涛,男,16岁,赵先进之弟。2005年12月25日
晚7时许,被害人焦玲到陶庙镇找赵涛和其同学玩,后在赵涛家借宿一晚。赵涛安排焦玲住在其二哥赵江(化名)新建的尚未安装房门的新房里。

  赵先进得知后即产生奸淫焦玲之念。当夜11时许,赵先进潜至焦玲休息处,欲强奸被害人。遭焦玲反抗,当焦玲跑至院内水井旁被赵先进追上。因怕事情暴露,赵即将焦玲按倒并掐住其脖子。赵涛听到动静后翻墙进入院内,即央求赵先进放了焦玲。赵先进不同意,并让赵涛帮其掐住焦玲脖子,自己到外面看看是否有人来。赵涛发现焦玲仍有气息,即伸手捂住焦玲的口鼻,待赵先进返回时,发现焦玲已死亡。

  随后赵先进让赵涛帮其将焦玲的尸体搬到村北一机房内,赵先进支走赵涛,奸污了焦玲尸体。后两人将水泥块系在焦玲尸体上,沉尸机井中。两人返家后,赵先进又将焦玲的衣物焚烧灭迹。次日,赵涛将其哥杀害焦玲事告诉其母,其母即让人报案,并劝赵先进投案。赵在家人陪同下投案途中逃跑,后被抓获。今年1月6日赵先进、赵涛被依法逮捕。

  阜阳中院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判处赵先进死刑;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涛有期徒刑6年。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6万余元。

  (石中原 邢一梅 万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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