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西将乡镇通沥青水泥路 路网通行费将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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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2:05 广西新闻网 |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莫国献)2010年,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将实现100%的乡镇通沥青(水泥)路;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公路;50%以上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根据“十一五”规划,我区农村公路建设总规模为:新建、改建公路约5万公里,总投资约149亿元。8月1日,广西新农村公路建设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这一消息。 据了解,自治区政府与交通部双方商定,“十一五”期间,广西农村公
为支持广西顺利完成“十一五”时期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和目标,交通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安排投资35亿元支持广西加快县通乡镇沥青(水泥)路建设,其中,交通部计划按照10万元/公里的标准安排车购税投资支持广西加快建制村通公路建设;鉴于广西农村公路建设任务较重的情况,如广西顺利完成建设目标,交通部将视融资落实情况、车购税增收情况以及广西乡镇通沥青(水泥)路和建制村通公路的建设需求,增加对广西的投资。 为多方筹措建设资金,我区将以自治区交通建设基金和中央补助基金为平台,将农村公路纳入路网收费还贷范畴,实现统贷统还,并采取自治区安排部分专项资金进行贴息,路网项目收费权质押等措施,向国内外金融组织融资。具体地,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通过年度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自治区本级路网和农村公路建设配套资金的新增贷款贴息。而市、县地方财政,每年要在一般预算增量收入中安排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同时利用现有路网收费资源向银行贷款融资,延长“县县通”二级公路项目的收费期限5年,同时适当提高路网项目通行费收费标准,增强路网和农村公路建设的融资能力和还贷能力。另外,将适当提高摩托车养路费征收标准,增加的收入作为市县农村公路的配套资金。编辑:杨东作者:莫国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