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遭绑架骗父母血汗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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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2:0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一不肖子为套取父母血汗钱,不惜自导自演绑架闹剧,最终将自己送进拘留所。 7月31日晚7时40分,蒙城县乐土派出所接乐土镇乐东村村民胡振报案称,当天上午10时许,三名歹徒乘辆双排座面包车(车牌照被遮盖),持枪将其子胡志、胡志妻子朱丽及刚出生20多天的孙子绑架,其后其儿子被放回,绑匪现勒索现金15万元。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连夜开展工作。随着调查的深入,胡志所称被绑架的多个疑点逐渐显现,且不能自圆其说。胡志被迫交代了绑架案的真相。原来这一切都是胡志自导自演的一出闹剧。 胡志,男,22岁。2002年高中毕业,2003年10月被招聘到蒙城县交警大队任合同制交警,2005年三四月份下岗,之后曾到过常州、南京等地打工。四五天前,胡志找到在蒙城县圣人殿旁做生意的朋友吴辉,称自己母亲在新疆做生意,很有钱,想打算以绑架为名敲诈自己父母15万,只要吴辉帮忙,事成后给吴2万元好处费,吴当即同意。7月30日晚,胡志将自己的想法和妻子朱丽说后,朱也表示赞同。7月31日上午,吴辉找到朋友郁华开车来到乐土镇乐东村,将胡志等三人接走。到县城后,胡志将妻子和小孩安顿旅馆住下。下午4时许,吴辉、郁华两人将胡志送至乐土镇政府附近后,胡步行回家,对父亲谎称自己和家属及小孩遭他人绑架。当晚其父到派出所报警时,胡志让吴辉打电话到家中,称要勒索15万元。 目前,胡志、吴辉因谎报险情扰乱公共秩序均被治安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文中涉案人物均系化名)。 (杨建 本报记者 万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