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套”可能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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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2:40 北京晨报 | |||||||||
专家称涉嫌不良影响 晨报上海专讯 从隐私话题成为公开话题后,避孕套的商标也层出不穷。而申请注册为其商标的名称更是越来越有创意,前有“二人转”、“博客”,今有“中央一套”。记者日前从中国商标网上看到,“中央一套”代言避孕套的申请已经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但专家表示,由于涉嫌不良影响,该申请很可能在后续审查中被驳回。
今年1月6日,福建省长乐市的李振勇委托福州市鼓楼区新华商标代理公司(下简称新华商标代理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了该商标的申请。前日,记者联系上了新华商标代理公司主管该业务的知识产权顾问刘飞先生。据刘飞介绍,我国商标法并没有明文禁止使用“中央”或“中央一套”作为商标,而且“中央电视台一频道”的简称是“央视一套”而非“中央一套”,因此该商标的申请不违反我国商标法。刘飞同时告诉记者,深圳一家公司已有意出价40万元购买该商标。 记者就此采访了上海市商标代理机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徐正国。徐正国认为,尽管该商标有一定创意,商标法也没有明确禁止使用,但该商标很可能会受到《商标法》第十条第8款的限制而被驳回。该条款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新闻晨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