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个税征收有俩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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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3:41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8月1日开始执行的《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被社会各界视为严格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强烈信号。但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鼓励居民改善居住条件,新规定继续保持了两大税收优惠政策,总局已经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不折不扣地把这些优惠落实到纳税人手中。 这两大税收优惠政策是: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
这位负责人表示,除了上述优惠政策外,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有关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