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首次成为法制教育重点对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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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4:12 山西晚报 | |||||||||
本报8月1日讯(记者李莉实习生工力)今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关于加强依法治省暨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确定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四类人员,为我省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 该《决议》(草案)将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确定为我省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其中,公务员队伍中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是法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