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率先立法规定 滥发“黄段子”短信构成性骚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4:24 东方今报 | |||||||||
长沙消息 喜欢向女士滥发黄色短信、滥讲黄色段子的人可得注意了,这有可能构成“性骚扰”。7月31日,在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二次会议上,新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获得通过。其中明确规定,“禁止以违反法律、伦理道德的具有淫秽内容的语言、文字、图片、电子信息、行为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用人单位应当在单位内部建立切实可行的反性骚扰的制度。”湖南省人大内司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