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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棒子”抡死5万只狗(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4:42 山西晚报

  

“一棒子”抡死5万只狗(图)

  资料图片

  据《生活新报》报道,连日来,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在云南楚雄州牟定县的许多村路都会出现几个诡异的身影,他们拿着木棒,悄无声息地来到村子中间,之后就有鞭炮声
和敲打盆子的声音传来,再后来,就有狗叫声和凄厉的哀号声传来,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云南楚雄州牟定县正在掀起一场“打狗风暴”,原因是在该县连续发生了人畜被狗咬伤后死亡的事件,之后被确定为狂犬病,范围已经波及到青龙等四个乡镇。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从7月25日到7月30日5天时间,全县5万只狗必须全部捕杀干净。只有公安局用于破案的警犬和一处守卫军火仓库的军犬能保住性命。

  ●新闻事件

  公安局长任打狗队长

  据了解,自今年4月以来,该县有3人因被狗咬伤后医治无效死亡。上述3人经临床诊断为狂犬病毒感染发病。事情远没有结束,之后的几天内,又有两头牛和三头猪被狗咬伤后死亡。更为严重的是,在青龙等乡镇连续发生狗咬伤人的事件。态势已经难以控制。县政府于是果断决定对全县所有的狗采取扑杀措施。以此同时,专门抽调公、检、法、司及政府人员成立了打狗队,队长由县公安局长亲自担任。

  只有军犬警犬能保命

  牟定县政府出台文件,从7月25日到7月30日5天之内,全县所有的狗都要扑杀干净,不得遗漏。知情人士说,只有公安局破案用的警犬和担任一军火库守卫任务的几条军犬能保住性命。

  半夜突查“漏网之狗”

  据介绍,为了确保疫情扩散,也为了防止有狗外溜,目前牟定县已经在县城通往周边的所有公路都设立了卡点,对所有过往车辆都要进行严格的检查,一旦发现有狗,当场扑杀。关于扑杀狗的方式,在坊间的说法比较多,有的人用绳子吊,有的人用电触,有的用棍子打,也有的人采取用药“安乐死”的方式。有些地方的村干部为了查缺补漏,他们不得不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爬起来,来到村间,要么放鞭炮,要么敲盆子,为的是通过声响引来狗吠,然后他们再按声寻狗,迅速采取扑杀措施,许多藏起来的“漏网之狗”都是用这样的方法找到的。

  4000只狗是否“冤死”

  有一些村民对扑杀狗的行为提出一些质疑,牟定县的5万多只狗中,有4000只是打过了狂犬疫苗的。政府为了阻止狂犬病毒的进一步扩散,从保护老百姓生命的角度出发,扑杀狗的做法无可厚非,但那些注射过疫苗的狗按理是不会威胁群众安全,为什么要扑杀呢?一棍子打死的做法是不是不太妥当?

  对此质疑,牟定县畜牧局兽医站的梁站长的解释是:该县的5万多只狗中,有4292只注射过了狂犬疫苗,这些狗注射了疫苗后,也不是100%的都能产生抗体,所以,为了保险起见,县政府要求不管是否注射过狂犬疫苗,全县所有的狗都得扑杀干净。

  据《扬子晚报》

  最新消息

  狂犬病疫情得到控制

  本报讯记者7月31日从云南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获悉,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发生狂犬病疫情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采取坚决果断措施,迅速启动预案,对疫区犬类进行扑杀;并立即在全州范围内开展狂犬病疫苗紧急免疫和疫病监测。目前疫情已得到控制,疫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

  今年6月下旬以来,牟定县共和、凤屯、江坡等7个乡镇相继发生犬咬伤人、畜事件,截至7月30日下午,牟定县已有7个乡镇、12个村委会、17个自然村报告疫情,有43人被犬咬伤。经确诊为狂犬病的有4人,已死亡3人,1人病危;目前被咬伤的40头(只)牛、猪等牲畜已全部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据初步调查,今年3月21日,牟定县蟠猫乡阿拉哩村刘天被狂犬咬伤,7月26日发病,被州医院确诊为狂犬病。本次疫情的疫源可能为本地的自然疫源。

  接到牟定县发生狂犬病疫情报告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副省长、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指挥长孔垂柱对疫情的处置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立即派出专家组,赶赴疫区现场指导处置疫情,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牟定县按省指挥部的要求全面启动了县级预案,及时对疫区内的犬类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目前牟定县疫区已扑杀犬类54429只,占全部存栏犬类的99%,同时做好广泛的消毒灭源工作,以彻底清除隐患。

  全州立即开展紧急免疫,要求免疫密度达到100%,目前省指挥部已向楚雄州紧急调运狂犬病疫苗20多万份,7月30日,免疫工作已在全州范围展开。加强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制度。在全州10个县市开展了犬类疫情普查,对家犬实行拴养制度,禁止家犬流动。

  目前已排查家犬11.6万只,全面关闭了全州范围内的犬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从7月25日起实行疫情零报告制度。卫生部门除及时对狂犬病人进行救治外,还对高危人群实施监测。各级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狂犬病防治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防控意识。

  据《云南日报》

  ●新闻点评

  被打的狗绝大多数都是有主的狗,也就是意味着这些狗都是公民的私有财产。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牟定县作出的全县五万只狗必须全部捕杀干净的决定,是一种“懒政”行为,是一种错误决定;而将检察机关、法院等司法机关的人员抽调到打狗队,更是一种堵塞公民合法救济途径的错误做法。

  ■家养狗是公民私有财产

  被打的狗绝大多数都是有主的狗,也就是意味着这些狗都是公民的私有财产。对于公民的私有财产,各国宪法都给予了充分的保障,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因此,即使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基于防治传染病的需要,对于公民的私有财产的剥夺也必须依法进行,如果公民认为自己的合法财产受到国家机关的不当侵犯,有权通过诉讼的途径来寻求司法保护。

  ■“赶尽杀绝”存在问题

  牟定县作出的全县5万只狗必须全部捕杀干净的决定,并非无懈可击,相反存在诸多问题。

  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这说明在打狗前要上报上一级政府同意,并且扑杀的狗必须是染疫。此外,打死公民畜养的狗,政府也必须给予适当的补偿(牟定县扑杀一只狗给狗主人5元补贴,这种过低的标准有悖常理)。如果政府的决定不符合程序或者《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实质要求,公民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打狗有违司法公正

  将检察机关、法院等司法机关的人员抽调到打狗队,将完全堵塞公民合法救济的途径。司法机关特别是法院作为中立的裁决者,其公信力来自于不能介入到利益冲突的任何一方,成为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与自身裁决职能相违背的其他职能。法官、检察官成为打狗队员,法官成为直接与公民利益相冲突的一方,法官在裁决中当然会作出对自己有利的判决,那么司法公正和中立何从谈起,公民的权利又如何得到救济?

  所以,牟定县作出全县5万只狗必须全部捕杀干净的决定,因为其不根据具体情形,不是在采取其他防范措施不能防范的情形下再进行全部捕杀,不区分狗是否染疫而一律扑杀,已经是一种错误决定;而将检察机关、法院等司法机关的人员抽调到打狗队,更是错上加错。

  据《中国经济时报》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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