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张罚1-5万元 两万张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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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5:04 都市快报 | |||||||||
昨天上午,宁波市海曙区公安和和文化部门联合行动,在芝兰堰路一工厂的出租宿舍里,查获一个非法音像制品窝点,当场缴获涉嫌盗版的碟片约两万张。据了解,这是宁波市今年以来查获盗版碟片最多的一起案件。 据调查,这个仓库的所有者是一个宁海人,他原来在鄞奉路上开音像店。文化部门为开展反盗版宣传,还到其店里要求签订反盗版承诺书,不想此后这家店关门落锁,店主也
根据有关规定,对一次经营盗版音像制品数量不足100张的,没收违法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一次经营盗版制品数量100张以上或两次因经营盗版制品受到行政处罚的,由行政许可部门吊销其许可证,由工商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经营盗版制品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有关部门对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通讯员汪建勇陈杰见习记者段琼蕾记者沈荣江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