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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执法进入“钱穆制度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6:02 舜网-济南时报

  国家环保总局负责人7月31日说,中编办已批准该部门组建11个地方环保派出执法监督机构,这些机构直接对国家环保总局负责。业界人士评价,此举有望破解环保执法体制诸多不顺的难题(8月1日《中国青年报》)。

  此前的7月24日,国土资源部为加大执法力度,已经先于环保总局正式实施国家土地督察制度,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并由国土资源部向地方派驻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

  这说明,当前国家对于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在不断加大。但是,土地和环保新机制的出台,凸显的却是两部门执法难敌地方政府以牺牲土地资源和环境保护为代价的发展冲动的困境。

  当前,无论是违法占地,还是环境保护,在遇到地方经济发展这个“大头”时,做出牺牲的,往往是资源和环境。而土地与环保执法,在强大的地方政府意志面前,常常失去了刚性,失去了自我。

  历史学家钱穆在分析中国历史时指出,中国政治制度演绎的传统是,一个制度出了毛病,再定一个制度来防止它。相沿日久,一天天地繁密化。于是有些变成了病上加病。越来越繁密的制度积累,往往造成前后矛盾。这样,制度越繁密越容易生歧义,越容易出漏洞,越容易失去效率。这就是所谓的“钱穆制度陷阱”。笔者认为,土地及环保当前正在实施的“监察风暴”,已经在无形中走在这个陷阱的边缘。土地和环保执法监察出了毛病,遇到了困难,于是就出台了现在的所谓“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及环保总局组建11个地方环保派出机构,这就是定一个新制度来防止和弥补原来的制度。

  众所周知,环保和土地执法监察的“无力”,其根子在于政府考核管理取向过于依赖GDP以及由此主导的粗放式、非理性的经济发展模式上。要想彻底改变这样的现实,只能靠改变官员政绩考核制度乃至官员选拔任用制度,真正让官员们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而不是动辄增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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