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捞取“感谢费”判刑六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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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6:04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力)利用职权,通过学校发包、采购等多个渠道捞钱,乐为相求者“帮忙”,对他人送上的“感谢费”也爽快地笑纳。近日,这位原重庆市涪陵区第八中学校长何发启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现年43岁的何发启10年前走马上任担任涪陵区第八中学校长,手中握有权力的他,起初还风风火火干了些实事。两年后,思想有些飘飘然,他开始了对“金钱”的无度追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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