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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宇主持市委常委会强调要有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机关建设全面提升上海司法工作水平会议下发《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8:04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昨天下午,市委举行常委会,听取关于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第十二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及本市贯彻落实意见和《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建议稿)》起草情况汇报,并同意下发《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陈良宇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进一步强化司法机关各项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努力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推
上一个新台阶,为上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和良好法治环境。

  陈良宇指出,要高度重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全面提升上海司法工作水平。司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改革等重要使命和重大责任。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一定要认清责任、积极进取,切实提高“四种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能力、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和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全面推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陈良宇强调,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有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机关建设。当前,要特别注重党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在改革原则上,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中央精神、发展形势、上海实际的有机统一,坚持试点先行、循序渐进、依法进行;在改革目标上,要围绕中央要求,认真总结上海“维护司法权威、促进司法公正”等工作实践经验,围绕公平正义目标,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要高度重视司法机关队伍建设,提高广大法官、检察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各级法院、检察院要不断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党的领导。

  会议还研究了区县功能定位等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成员,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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