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领导干部离任须过“环保审计”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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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8:24 人民网 | |||||||||
山东省环保部门日前传出消息,山东将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离任环境保护审计制度。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履行本辖区环保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履行本辖区环保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在评优创先等方面实行环保“一票否决”。 据介绍,山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比较突出,排污总量大、环境容量小的矛盾没有根本解决,环境保护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为此,
山东拟建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领导干部政绩评价体系,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失和环境效益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按照“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的要求,理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环保责任体系。要求各级政府增强环境忧患意识和做好环保工作的责任感,研究解决制约环境保护的难点问题和影响群众健康的重点问题。 从今年开始,山东省政府每季度公布能耗指标、城市大气质量、跨界断面水质、饮用水源地环保指标,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同时,落实责任追究制,评优创先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包庇、放任、纵容环境违法和干预环境执法、监管不力的党政及部门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芦燕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