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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正在卧室乘凉楼上伸下摄像头偷窥拍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8:58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邢阳) 7月31日22时30分许,德惠市民孙先生正坐在4楼卧室的窗台上乘凉,突然从楼上伸下一只摄像头。孙先生夫妇着实吃惊不小,一宿也没睡着。

  正乘凉 摄像头从天而降

  

  昨日,孙先生向记者介绍了事情经过。“当天22时30分许,我把电脑关上准备睡觉,感到屋内有些憋闷,我就把窗户打开乘凉。”孙先生回忆,“我正坐在窗台上抽烟时,突然一个东西从楼上伸了下来,落在我眼前。我吓了一跳,抓过来一看,竟然是一只监控器上用的摄像头!”

  孙先生讲,他抓住摄像头的一瞬间,感到楼上有人向上拉摄像头的数据线。“我也一直抓着不松手!我们扯了几个回合,数据线从接口处断开了。”孙先生说:“我当时十分气愤,探出头一看,5楼的住户刚好把数据线收回屋内。”

  据孙先生讲,当时他就听到5楼屋内一片杂乱的脚步声。他随即跑到楼上敲门,可不论怎么敲,楼上就是不肯开门,他随后报了警。

  据说楼上住着一对夫妻

  

  随后,记者来到5楼,连续敲了几分钟门,始终没人应答。孙先生告诉记者,他是今年4月才搬到该小区的,跟楼上只见过寥寥数面。孙先生说,他甚至连楼上的人姓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住着一对夫妻。

  记者仔细观察了一下被孙先生夺下的摄像头,就是在市面上很容易买到的监控摄像头,后面连着3根不同颜色的数据线,数据线末端有插孔,可以用来与DV机相连。也就是说,连接后摄像头所拍到的一切,在DV机里都一览无余。记者注意到,这个摄像头上面标的售货日期是2006年4月19日。

  “摄像头正好对着我们卧室,虽然卧室也有窗帘,但现在我住在这一点安全感都没有!”孙先生的妻子担心地说,“放摄像头的人也太不道德了,这是严重侵犯我们的个人隐私!”

  “昨晚出事后我们俩都一宿没睡着,我们不知道这些人这样偷窥我们多久了?偷窥的是不是我们一家?他偷窥的目的是什么?他会不会把他拍到的东西发布出去?”孙先生的妻子忧心忡忡地说,“一想到这些,我甚至都不敢回家睡觉了!”

  警方:如查实 要拘留或罚款

  

  随后,记者来到德惠市公安局新惠派出所,龙所长告诉记者,警方可通过传唤的方式,要求孙先生楼上的居民接受调查。而且,如孙先生楼上居民确实存在偷窥行为,就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对其进行治安拘留或罚款。骆树波律师告诉记者,如果有人将偷拍到的他人个人隐私的图片、录像等通过互联网等媒介发布出去,当事人可依据相关规定,要求对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等。

  目前,孙先生已经报案,警方正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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