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程序请看清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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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9:00 沈阳网-沈阳晚报 | |||||||||
高中阶段、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的救助程序为:新学期开学后,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沈阳市扶困助学资金发放申请表》,将材料及复印件交学校。经学校审定、公示一周后,报区县(市)教育、财政部门审批,报市教育局备案。 实行“两免一补”的农村学校直接将减免的人数及金额报区县(市)教育、财政部门审批,报市教育局备案。
当年考入大学贫困家庭学生的救助程序请见本报7月29日。 捐助热线电话 沈阳市希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2390309723846287 沈阳市妇联2283813822708535 沈阳市红十字会3187159131871592 沈阳市慈善总会25918749 沈阳市教育基金会2279005122790025 沈阳市教育局228439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