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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高新区:开工先交民工工资保障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9:20 扬子晚报

  常州1日电记者从常州高新区城建局获悉,从7月开始施行的《常州市新北区建设领域防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实施办法》,为来到该地的农民工兄弟带来了多项保障。

  据常州高新区城建局建管处胡志华处长介绍,按照上述《办法》,进入该区的所有建筑业企业,都必须按规定向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按企业资质等级一次性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主要用于解决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突发事件。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三
级企业分别缴纳80万元、60万元,40万元和20万元,专业承包一级、二级、三级企业分别缴纳4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建筑劳务类企业缴纳10万元。凡新开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均须凭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银行凭证,才能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此项工作开展半个月以来,已经有武进建安等6家区内施工企业缴纳保障金300多万元,保障民工工资覆盖面近5000人。(唐传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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