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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开放式代表建议办理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9:30 云南日报

  人大代表依法提出建议,是发挥监督作用的一种重要形式。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人大代表的建议办理工作不断得到重视和加强。但是,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机制基本上还处在一个封闭系统之中,其表现为:人大代表建议的承办具有封闭性。多年来,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是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关转给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答复有关代表,外界很难了解到内情;人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具有封闭性。目前的督办工作,仅只是人大常委会办事机关对承办单位进行“催耕催种”,或向代表转达对建议办理的意见,对办理
不力者极少批评。

  各级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不断给国家机关注入新的活力,而处于封闭系统中的办理机制似一池静水,很难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因此,建立开放式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应当成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

  一方面要增强人大代表建议承办工作的透明度。每个承办单位应当让本单位的干部职工了解人大代表对本单位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在具体办理时,应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必要时可组织干部职工讨论,直至向有关方面咨询,以确定是否具备办理条件。对有办理条件的要及时拿出办理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对确实不具备办理条件的,要认真地向代表讲清原因,决不能由少数人凭主观印象拍板,更不应由个别承办人员不作调查,搪塞应付,一答了事。与此同时,还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促进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报刊、电台、电视台对于草率从事,办理不力的,应当给予曝光,对于一贯搪塞应付,顶着不办的,必须给予揭露,形成一种强大的舆论压力,促进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

  另一方面要增强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刚性。就实际情况而言,不少地方对人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还处于软弱无力的状态,比较习惯的做法是,每次人代会上,由承办者对上次人代会以来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作一个简要的书面报告,并不组织代表审议,承办单位办好办差一个样,办快办慢一个样,甚至办与不办也一个样。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强化督办措施,改进承办工作。督办人大代表建议的日常工作在人大常委会。由于人大代表的建议数量较多,从一个年度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要转办数千件,省级人大常委会要转办几百件至上千件,县级人大常委会要转办几百件,所以人大常委会必须安排足够的力量负责这项面广量大的督办工作,采取抽样调查、走访代表、联系选民、现场视察等多种形式,检查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状况,并在人代会上向全体代表汇报。人大代表建议的承办者,应向人代会如实报告办理情况,并组织代表进行审议,对办理工作极不负责者,由代表予以质询。为了增强督办工作的公开性,代表应向自己所在选区的选民或选举单位汇报自己向人代会提出了什么建议,有关部门办理落实情况如何,使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受到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把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作为考察“一府两院”政绩的重要依据,把人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作为考察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要依据。通过增强督办工作的刚性,使人大代表建议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鲁 原(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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