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速公路公司老总被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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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0:13 京华时报 | |||||||||
据新华社电河南省郑州西南绕城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张启汉因受贿59万多元,日前由义马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张启汉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法院认为,张启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送的人民币55万元、美元5000元,共计折合人民币59.1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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