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行医药费直报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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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0:15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继在互助等县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药费直报制后,海东地区又在乐都、化隆两县县级医院和部分乡镇医疗机构,开始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药费直报制度。通过推行医药费直报制,解决了过去报销周期长、手续繁多等问题,极大方便了当地的参合农民。 据悉,这些县的合管办为医疗机构划拨一定数额的周转金,定期对报销情况进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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