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首例假冒伪劣普洱茶案开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1:3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社昆明8月1日电(屈明光、王琳)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7月3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云南省首例生产销售伪劣普洱茶产品的案件,李飞跃、朱文华、吴勤铭、杨世会等4名被告人被指控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3月,李飞跃在官渡区小板桥镇云溪村投资开办茶厂,由吴勤铭、杨世会负责管理。该茶厂在没有西双版纳勐海茶厂、云南省黎明农工商联合会茶厂授权
该茶厂被查封后,继续无照生产经营。2005年8月18日,公安机关在此查获假冒勐海茶厂“大益”牌普洱茶近5000公斤,价值人民币66万多元;假冒中国茶叶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商标、勐海茶厂出品的“中茶”牌普洱茶1978公斤,价值人民币27万多元;假冒云南省黎明农工商联合会茶厂“八角亭”牌普洱茶179公斤,价值人民币7160元。同时查获大量假冒注册商标的包装。以上茶叶经鉴定均为不合格产品。 官渡区法院对两案进行了合并审理。庭审中,4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但提出因普洱茶没有明确和详细的行业标准,他们所生产的茶叶并不是伪劣产品。官渡区法院将择日作出一审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