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苏贞昌:经续会共同意见 月内提具体执行计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4:23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8月2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行政院长”苏贞昌今天在“行政院会”表示,台湾经济永续发展会议达成的“共同意见”,属于行政权责可以办理部分,相关部会应于一个月内提出具体执行计划或方案;未列“共同意见”者,也应作为施政重要参考。

  据报道,苏表示,经续会达成的“共同意见”,属于行政权责可以办理的部分,相关部会应于一个月内提出具体执行计划或方案。“共同意见”涉及须增修法律者,主管机关
应尽速研提草案,在下个会期送请“立法院”审议,并积极与“立法院”充分沟通,盼尽速完成“立法”程序。

  他说,其它没有列为“共同意见”的提案或建议,也都是产官学、社团代表费心研提的议案,未来也应作为施政重要参考。

  据悉,苏贞昌表示,经建会应在一个月内规划整体发展的主轴及愿景,希望于三个月内完成三个“三年计划”的各项详细内容,作为相关计划执行的里程碑及查核时点。他还说,各项结论应定期追踪、切实管考,经建会应会同研考会切实办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