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广告无视“禁播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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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4:53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昨天是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对减肥、丰胸、增高、药品、医疗器械五类电视购物节目实行“禁播”的第一天,但从凌晨到昨天下午,各类甩脂机、丰胸等禁播节目仍不断播出,其疯狂势头不减往日。截至昨天下午3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已经致电12家违规播放广告的省级卫视的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撤下明令禁止的违法广告。 在今日0时至2时多、上午9时多至下午1时几个时段,据搜索各地方卫视台发现,各
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副司长任谦前日透露,从行业规范的角度来看,电视购物广告的准入门槛将会抬高,设立行业准入门槛,要求媒体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必须查验对方的资金实力、抗风险能力等。任谦认为,现在有些违法广告的问题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违法成本”太低,“我们正在考虑如何加大违法成本问题”。(新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