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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民党正式提出“弹劾陈水扁案” 载明三大理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5:11 中国台湾网

  

亲民党正式提出“弹劾陈水扁案”载明三大理由

  亲民党“立院”党团提“弹劾陈水扁提案”

  中国台湾网8月2日消息据台媒报道,亲民党“立院”党团今天正式提出“弹劾陈水扁提案”,并在檄文上载明“贪污违法、丧失诚信、公器私用”等3大“弹劾”理由。由于“
弹劾案”是不记名投票,也无关“立委”任期等权益,亲民党“立院”党团对此表示乐观其成。

  据报道,“弹劾案”原属台当局“监察院”职权,但经“修法”后已转移至“立法院”。根据台湾“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第七项规定,经全体“立委”二分之一提案、全体“立委”三分之二投票通过后,声请“司法院大法官”审理,如裁决通过,被弹劾人即需解职。与“罢免案”不同的是,“弹劾”是走“司法”程序,针对被弹劾人的犯罪事证,因此投票是不记名投票。

  但报道同时说,即使“弹劾案”顺利成案,要走出“立法院”还是要有与“罢免案”相同的三分之二高的门坎,以国亲目前的席次来看,泛绿的奥援相当重要。亲民党“立院”党团总召吕学樟表示,这次“弹劾案”与“罢免案”不同,“弹劾案”是不记名投票,且与“倒阁案”不同,无关“立委”的任期,要成功的机会比较大。

  亲民党政策中心主任张显耀昨晚已致电国民党党鞭曾永权,张显耀转述,曾永权表示,不反对“弹劾案”也是国民党的选项之一,目前正在由他召集党内智库成立项目小组进行评估,最近会有答复。

  亲民党还向泛绿阵营喊话,呼吁他们不要再袒护贪腐的陈水扁。亲民党“立院”党团干事长李鸿钧表示,过去走上街头、提罢免、“倒阁”案,民进党与陈水扁都有理由搪塞、推托,但是广大民意都认为陈水扁不适任、该下台,因此最后一波倒扁攻势就是提出“弹劾案”,“长痛不如短痛”,台湾经济不能再等下去,应将陈水扁尽快赶下台。

  张显耀表示,民进党“立委”在“罢免陈水扁案”表决时无法投下赞成票,但声称如果往后有犯罪事证将挺身而出,“是时候让他们展现良心了!”(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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