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立法会一般性通过非高等教育制度法案(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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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20:20 国际在线 | |||||||||||
澳门立法会讨论非高等教育制度法案 国际在线消息(驻澳门记者丁波):《澳门特别行政区非高等教育的教育制度》法案,8月2日在澳门立法会获一般性通过,并交由委员会细则性审议。法案规定澳门将在非高
根据新法案,“非高等教育”指大学和高等专科教育以外、由法律所规定的各种教育类型,当中包括“正规教育”及“持续教育”;“正规教育”泛指幼儿至中学的是教育,包括三年学制的幼儿教育、六年学制的小学教育、三年学制的初中教育,以及三年学制的高中教育。“正规教育”各阶段实施免费教育,新学制的实施日程由行政长官以批示订定,建议过渡期不少于五个学年。 法案的目标是促进澳门非高等教育制度的现代化,从教育目标、经费、学制、师资、课程、学校发展等方面,为优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并继续体现了教育制度的弹性和对办学自主的保障。 促进非高等教育长远发展方面,法案重订教育目标,重视人的整体发展,不以知识教育为唯一取向;各教育程度的“基本课程框架和课程标准”由特区政府规划,各教育机构可根据标准自主开发校本课程。另外,设立教育发展基金支持非高等教育发展,启动金额预算为15亿澳门元,作为头四年运作的需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