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月饼生产企业须执行国家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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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22:1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8月2日电(记者 张毅)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快要来临,月饼生产进入准备时期。为防止“天价”月饼、过度包装以及搭售其他物品的现象反弹,商务部有关负责人2日提示月饼生产经营企业,在今年的月饼生产、销售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加强自律。
这位负责人指出,各月饼生产经营企业要自觉维护四部委公告发布以来月饼市场的良好秩序,严格遵守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从自身做起,加强自律,共同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要高度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尤其是食品添加剂(防腐剂、甜味剂、着色剂)的使用和标注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注重环保和节能降耗,尽可能地简化包装,节省资源,实现有限资源的重复利用。宾馆、饭店、餐饮等企业在自产自销或委托加工月饼时,也应严格遵守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有关强制性条款的要求。 去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及搭售等行为的公告》。在公告的引导下,2005年“天价”月饼现象得以遏制,月饼价格总体水平明显回落,搭售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过度包装问题明显改善,月饼质量稳步上升,市场运行基本平稳。 去年9月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发布了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今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月饼产品的卫生指标、月饼名称、日期标示等提出了强制性要求,尤其对每千克月饼销售包装的容积和包装成本给出了具体的指标要求。 据预测,今年的月饼市场销售价格总体维持在去年的水平或小幅波动,中、低档月饼仍是主流,月饼市场需求量与2005年基本持平,月饼市场整体走势平稳且无大的波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