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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尔身陷“换芯门”诉讼漩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3:15 杭州日报

  消费者购买的戴尔笔记本电脑竟被厂家更换了最重要的部件CPU

  上海卢湾区某IT公司工程师张敏最近备受媒体关注。7月26日,张敏收到了卢湾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他诉戴尔(中国)有限公司商业欺诈一案的立案通知书。这意味着,戴尔“换芯门”事件将从用户投诉阶段进入司法阶段。张敏是在戴尔“换芯门”事件爆发1个月后,首位将戴尔公司推上被告席的中国消费者。

  上海政法学院陈颖健博士认为,“此案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如果各地消费者的诉讼全面展开,戴尔公司将卷入集体诉讼漩涡。而诉讼若成功,定会改变跨国公司对中国消费者的傲慢态度,并进一步改善中国消费者的维权环境。”

  厂家偷梁换柱

  百余消费者发现被“换芯”

  订单上标明Intel酷睿T2300处理器,内部却采用Intel酷睿T2300E处理器,消费者认为戴尔公司行为构成欺诈

  被媒体称为的戴尔“换芯门”事件,源于6月23日某网上技术论坛的一篇帖子,发帖网友在为自己刚刚买来3天的戴尔笔记本电脑升级时发现,这台笔记本电脑竟然被更换了最重要的部件———CPU:订单上标明的是Intel酷睿T2300处理器,内部却采用Intel酷睿T2300E处理器。发帖人还详细记录了戴尔公司客服对这件事情表现出的态度与处理方式。

  之后,分散在全国各地(上海、北京、湖南、湖北、四川、山东、浙江)的百余名消费者陆续在怀疑中检测了自己购买的戴尔笔记本电脑,证实了“换芯”事实,“讨戴”群体不断壮大。

  张敏购买的戴尔笔记本电脑,也是被“换芯”的电脑之一。他说,自己于6月15日以电话传真方式订购一台价值8398.26元的戴尔笔记本电脑,6月22日收到产品,经检测发现芯片为T2300E,不是订单上的T2300。

  张敏认为,戴尔公司提供的产品与约定不符,且未尽到告知义务,这一行为构成了商业欺诈,戴尔公司必须承担违约责任。为此,他委托授权上海朝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建荣代理诉讼,于7月25日正式递交诉状,上海卢湾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于次日通知正式受理。

  不满退货方案

  消费者希望能通过法律渠道得到公平解决,诉状中要求戴尔公司按照“消法”规定,“退一赔一”

  据张敏介绍,一开始,戴尔公司并不承认“换芯”事实。随后,在承认“换芯”后,又解释说这两个型号的CPU只有一个区别,就是T2300要比T2300E多一个虚拟技术,但这一技术在笔记本电脑上几乎用不上,所以不会影响消费者使用。最后,戴尔表示道歉,并承诺可以退货。

  “我买笔记本电脑是要天天用的,购买时发货就要一星期,退货后再发,来来回回的损失还是由消费者承担。虚拟化技术现在没普及不等于将来没用,大家买笔记本电脑肯定不只是为了今天使用。”张敏说。

  “戴尔公司提供的解决方案,对消费者的重视程度不够,基本上没有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在正式起诉戴尔前,张敏曾经向戴尔公司发过律师函,但没有得到回应。“我觉得,作为消费者,应该勇于维护自己最基本的权益。”

  马律师与张敏的想法不谋而合,“据了解,之前也有不少跨国大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发生,但大多不了了之,很难看到有最终的判决。我希望,这件事能够通过正规的法律渠道,得到公平解决。”

  在诉状中,马律师提出三条诉讼请求:首先,戴尔公司退还张敏之前购买戴尔笔记本的货款8398.26元;其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要求戴尔公司对张敏进行“退一赔一”赔偿,也就是说要求戴尔再赔偿8398.26元;最后,要求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

  马律师表示,前期双方协商不太愉快,消费者对戴尔公司的退机方案不是特别满意,不少人的诉讼愿望仍旧很强烈,近期他有可能再为其他消费者代理同类案件。

  诉讼不仅为维权

  “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自己站出来打官司,更多的是寻求一种厂商对消费者的尊重”

  “自英特尔公司于6月3日发布T2300E处理器后,戴尔公司进行相应过渡,从T2300过渡到T2300E。在咨询英特尔公司后,英特尔公司告知戴尔公司,‘E’并不是处理器命名的必选项,因此戴尔公司对相应文档没有及时调整,戴尔公司对由此给消费者带来了歧义和误解深表歉意。”这是戴尔(中国)有限公司就“换芯门”事件,近日给上海和浙江两地消协的正式回函。

  戴尔公司负责人在此间接受媒体采访时多次强调,“换芯”后用户在价格和使用上并无任何损失。

  “‘不会造成价格损失’的说法是不可信的。两款型号的CPU仍然存在虚拟技术上的差别,这必然导致价格上的差异。”一位IT界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有消息说,戴尔公司“换芯”将为每台电脑节省300元人民币左右的成本。这一说法,至今未得到戴尔公司或任何权威部门的证实。

  马建荣律师认为,消费者之所以反应激烈,情绪上的因素更多一些。戴尔公司在处理上由强硬否定到勉强让步,几乎每一步都给消费者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张敏坦言,“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自己站出来打官司,更多的是寻求一种厂商对消费者的尊重。”

  据了解,北京地区的消费者日前表示已经联系到了一位专业律师,愿意代理诉讼戴尔公司欺诈一案。除了京沪两地,近来安徽、吉林等地的消费者也在酝酿起诉事宜。

  看法

  从戴尔电脑“换芯”事件看消费者维权意识觉醒

  陈建民(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我一直在关注戴尔电脑“换芯”事件的发展,从一开始戴尔公司的强硬态度到态度的转化,表示可以接受消费者的退货,事情在向好的结果转化。而消费者从主动检测电脑质量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动投诉、进而向媒体披露,最后发展到明确表示不接受戴尔公司的退货,寻找律师签署委托书要起诉戴尔公司,表现出强烈的维权意识。看到这里我不仅联想到几年来发生的“东芝笔记本”事件、“砸宝马车”等事件,在这些事件中,我们更多感受到的是消费者的无奈和弱势,因而这些事件基本上都是不了了之。但在戴尔电脑“换芯”事件的一开始到今天,我们感受到的是消费者有步骤、有信心的维权行动和公众的关注以及法律人的参与。从事消费者维权研究和实践多年,我感到欣喜的是在事件发生到今天表现的中国消费者群体维权意识的觉醒。

  本次事件至少在以下方面会产生积极的作用:第一,中国确实是外国一些高科技产品的消费市场,但是中国的消费者有权利像发达国家的消费者一样享受最优质的服务,而不是有“疏忽”的服务,戴尔电脑事件无疑敲响了警钟;第二,任何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经济实体,必须将消费者的权益而不是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只有保障了消费者的利益,才能真正使自己的经营目的实现,无论是外国公司还是中国公司。

  中国消费者和国际名牌较真的路走得不简单

  近年来消费者对待洋名牌的态度由过去的盲目推崇到敢于提出不满与质疑,更有所谓的“较真”者走上了向国际知名厂商要说法的维权之路,但这条路走得似乎并不简单。

  2000年5月,3名用户就东芝株式会社向他们隐瞒其软驱控制器存在缺陷状告东芝。

  2003年3月,上海消费者朱某因购买的“雀巢巧伴伴”在外包装上没有任何标注表明该产品含有转基因成分,随即将雀巢告上法庭,但朱某最终等来的是二审均败诉的结果。

  2003年12月,某消费者购买一辆宝马325i轿车后频频遇到故障,为换车与商家进行了一场持久的谈判。然而,由于汽车三包政策尚未出台,对汽车退换问题缺乏法律依据,该消费者的换车要求至今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2005年3月,江西女性消费者以广告有虚假宣传为由将宝洁公司告上法庭,状告宝洁公司SK-Ⅱ含腐蚀性成分。事实上,洋品牌被告的例子远不止这些,所不同的是,此次戴尔遭遇的却是一次集体维权。(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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