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优化发展环境监督检查年活动149人因影响发展环境受处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4:11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8月2日讯(记者 季耀昆)我市连续3年开展“优化发展环境监督检查年”活动,共受理投诉2368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各类问题640余件,责成有关部门对构成违纪的149名责任人员给予了纪律处分。这是记者从市纪委、市监察局今天召开的优化发展环境联系点座谈会上获悉的。 市纪委、市监察局通报了近年来改善发展环境工作基本情况,为新确定的15家联系
市政府于2003年7月组建成立了市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统一受理对发展环境和行政效率等问题的投诉。市监察局注意强化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的职能,确定了159家企业为联系点,推行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角工作制、限时办结制和公开承诺制等5项制度;实行外商投诉销号制度,集中受理外商投诉;制定了严禁擅自到企业执行公务、严禁到企业“吃、拿、卡、要、报”、严禁加重企业负担、严禁作风粗暴等“四个严禁”规定,减少了涉企新老“三乱”问题的发生。3年来,全市共受理投诉2368件,办结2330件,办结率98.3%,企业和群众满意率92.3%;共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各类问题640余件;共责成有关部门对构成违纪的149名责任人员给予了纪律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