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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创新领导干部考评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5:05 浙江日报

  ●“绿色”GDP、社会保障等类新指标列入考核内容

  ●首次考核地方政府负债率,约束举债搞“形象工程”等行为

  ●群众评价首次进入考评体系,10项定性指标考核通过民意调查进行

  本报杭州8月2日讯 (记者 毛传来) 省委组织部近日出台《浙江省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我省今后考核领导干部,将认真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淡化单纯经济增长指标,鼓励GDP多一点“绿色”,并且组织群众给干部“打分”。这是我省干部考核体系的一次创新。

  这一《办法》确定了26项评价指标。其中,15项定量指标的考核由被考核对象上一级的统计、财政、国土、环保、卫生、劳动保障等部门提供数据,统计部门负责进行汇总分析;10项定性指标通过民意调查进行考核;还有1项指标为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新确定的26项指标淡化了单纯经济增长指标,强化了科学发展观的落实,除人均GDP及增长率等“常规指标”外,新增加万元GDP建设用地增量、万元GDP能耗及降低率、万元GDP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等指标。曾经被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看重的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等均未列入考核指标。今后,那种片面追求GDP增量的做法有望得到遏制,而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保护耕地和环境、节约资源、降低能源消耗的做法将得到鼓励。

  以人为本是新体系的一大特色,除城乡居民收入指标外,社会保障问题首次列为考核指标,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保率、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新指标引人注目。

  《办法》第一次将地方政府负债率列入考核指标,一些举债搞“形象工程”的行为将受到约束。省委组织部负责人说,这在全国尚属首创。

  值得关注的是,群众评价首次进入考评体系。在民意调查环节中,被调查的群众将填写一份调查问卷,围绕家庭收入、衣食住行、就业、治安等内容,根据自己的直观感受对领导干部“打分”,然后由相关部门进行汇总分析评价。

  如何保证定量考核的数据不含“水分”?省委组织部负责人表示,统计等部门将加强对数据的审核,如数据有没有逻辑差错,有没有大幅波动,是否与《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公开发布的数据吻合等,以保证数据能够“诚实地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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