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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内 区县至少要有两家社区惠民药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5:4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 姚长寿) 记者昨日获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市增加社区惠民药店,五城区和高新区外的各区(市)县,至少要有两家社区惠民药店。

  为了缓解全市城镇低保户买药贵的问题,让更多的低保户能就近买到零利润药品,成都市将在全市增加社区惠民药店,五城区和高新区外的各区(市)县,应根据当地城镇人口的分布情况,在低收入人群相对集中的居住区域,确定一家药品连锁企业的2~3个直营门店为辖区的社区惠民药店。今年8月31日前,各区(市)县全面完成社区惠民药店的开设工作。

  社区惠民药店若需申请社保定点药店资格,可按有关规定优先办理。为了加强对社区惠民药店的日常监管,成都市还将加快城市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依托城市药品安全监督协管员队伍,形成以药监部门为主、街道和社区协管员为辅的多层次药品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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