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历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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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7:35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是在联合国安理会授权下使用非武力方式帮助冲突各方维持和平、恢复和平并最终实现和平的一种行动。传统的维和行动基本可分为两类:一是由非武装的军事观察员组成的观察团监督停火、撤军或有关协定的执行;二是派出装备用于自卫的轻型武器的维和部队,以确保停火,缓和局势,为解决争端创造条件。 1988年9月,中国正式申请加入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
1989年,中国首次派人参加了联合国纳米比亚过渡时期协助团,帮助纳米比亚实现从南非独立的进程。 1992年4月,中国第一支“蓝盔”部队——军事工程大队赴柬埔寨执行任务。 自1990年中国首次向中东地区派遣军事观察员以来,中国军队先后为执行联合国的14项维和行动,向9个任务区派出了5000多人次的维和军事人员,其中参加维和分队3000多人次,作为军事观察员和参谋军官900余人次。 根据中国政府确立的原则,中国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主要是向联合国提供军事观察员、民事警察和工程、医疗、运输等后勤保障分队。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坚持联合国50多年来公认的三项原则:一是开展维和行动需要经过当事国或当事方的同意;二是保持中立;三是在自卫情况下才能使用武力。(据新华社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