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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灵璧县公安局原局长王建华受贿被判1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7:54 东方网-文汇报

  据新华社合肥8月2日电(记者周立民)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日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灵璧县公安局原局长王建华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赃款人民币116.53万元、美元1000元及赃物手机一部、手表一块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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