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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治嫌犯缺钱 记者出钱救杀人嫌犯被指作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9:18 金羊网-新快报

  嫌犯住院救治急需2000元,公安医院民政部门均拒付费

  新快报讯据《河南商报》报道,7月25日,在郑州市新华一厂家属院,一名叫郭宝尚的男子持刀致人一死一伤后自残,被送到医院后危在旦夕。郭宝尚住院后,救治需要医药费,但嫌犯亲属说家庭贫困,出不起;送他去医院的民警称公安部门没这项开支,拒绝出;医院上报民政部门,民政部门认为嫌犯不在救助之列,也不出。为了挽救杀人嫌犯的生命,《
河南商报》记者白润岱为其送去2000元医疗费。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却掀起了轩然大波。

  反对者:记者出面救人越位

  河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李建伟称,在家属无力负担费用的情况下,救助重伤嫌疑人应该是政府出面,不是记者的事,记者只是事件的记录者,这样做是越位。

  李建伟说:“救助嫌犯和曹爱文救助溺水儿童是两码事。曹爱文的举动是因为现场没有人掌握急救技巧,而郭宝尚的困境需要政府出面解决。”

  一些同行也对白润岱的行为提出质疑。河南电视台记者卢斌说:“记者只要把报道做好就行了,这样做有作秀嫌疑。河南都市频道的女记者曹爱文救助落水儿童可以理解,可白润岱救助的是犯有杀人罪的嫌疑人,有这个必要吗?反正我不支持这样的行为。”

  支持者:是道德进步也是社会退步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朝聚评价:“由记者埋单,这是一个体面的收场,依靠记者个人的义举,解了医院、家属、政府三方之难。家属,没钱给亲人看病;医院如果眼看着犯罪嫌疑人死在病床上,公安机关、家属也不会答应;有人出钱给郭宝尚治病,公安机关得以顺利完成侦查,他们三方都应该感谢记者。”

  有人出钱最终是由记者出钱,让垂危的嫌犯获救,河南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宪法与行政法教授苏万寿不解:“从人的基本生命权方面考虑,应该由政府负责郭宝尚这样的犯罪嫌疑人的救助。因为无论是从法律的角度,还是从伦理的角度看,各级政府应该对公民的基本生命权负责。”

  “个人义举难救制度之弊。像郭宝尚这种情况,应该由郑州市政府指定具体的行政部门来负责。”苏万寿说,“如果制度上的漏洞总要依靠个体公民的良心去弥补,这是道德的进步,也是社会的退步。”

  当事人:嫌犯也有公民权

  对于外界的议论,白润岱显得心平气和。他表示,“郭宝尚虽然是一个犯有命案的犯罪嫌疑人,但他首先是一个公民,享有公民的权利,理应得到救助,而不是被社会抛弃等死,这才彰显我们这个社会的公平。而为杀人嫌犯交了医疗费,是诚心诚意的。我的工资并不高,不想拿钱去作秀。”“非要说我作秀也可以,如果我这种作秀能唤起人们对重伤嫌疑犯救助问题的关注,也是为社会做了一件好事。”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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