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陈水扁妻子吴淑珍推轮椅者领公务员薪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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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9:2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3日电 可靠消息来源指出,罗太太(本名施丽云)在1994年底陈水扁接任台北市长后,就被安插进台北市捷运局领公务员薪水。但她实际的工作竟是帮扁妻吴淑珍推轮椅,根本就没有到捷运局上班。 据香港大公报引述台湾媒体的报道,扁家庭假公济私事件再添一桩。据透露,1994年12月初陈水扁赢得台北市长选举后一接任市长,罗太太即获北市捷运局以雇员名义聘用,
由于当时捷运局属临时机构,雇员无须取得公务员资格。雇员职虽与工友同等级,但是正式编制,享一般公务员福利与年终奖金,月薪2.5万到3万元(新台币,下同)。 捷运局表示,罗太太于1994年12月31日被聘用,职等为二级,本薪约28125元,在1995年4月15日以“父亲生病要照顾”为由离职,已领薪资共十余万元。但另有消息指出,罗太太去职原因,疑为当时吴淑珍胞兄吴景茂获聘环保局机要秘书引发争议,扁家担心罗太太的事曝光,因而将她“解雇”。 台北市“议员”林奕华2日指出,相关资料显示罗太太是由当时廖正井秘书长指示将其安排于捷运局并支持市府秘书处的,但是现在秘书处找不到任何施丽云的资料,也从来没有看过施丽云来上班。 对此,林奕华指罗太太占用雇员空缺,实际却去市长官邸服侍吴淑珍,如果不是“上面交办”,下面谁有胆这么做?这种假公济私的行为已违反“公务人员惩戒法”,包括捷运局、秘书处、人事处、甚至陈水扁本人,都应接受调查并负起相关行政责任。 林奕华说,原来陈水扁在市长任内即公私不分,胆子之大真是不可思议,陈水扁之前都说弊案都与他无关,如今再次连环爆出他用人民血汗钱养自家员工、又以假发票报销“国务机要费”,罪证确凿,政治责任不能硬赖,呼吁陈水扁立刻辞职下台以示负责。 台北市政府研究追回薪资,捷运局已证实有关传闻,台北市“议会交通委员会”已要求市政府追查责任及研究可否追回薪资。“总统府”也间接证实施丽云确曾是台北市捷运局编制的一员。 相关专题:国亲两党要求罢免陈水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