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醉汉损毁石林风景区窨井盖被判7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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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0:02 云网 | |||||||||
近日,云南省石林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在石林风景区内将道路窨井盖损毁的被告人普德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今年32岁的普德是石林县石林风景区五棵树村人。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5月24日晚,普德喝醉酒后,来到石林风景区内的石林湖畔,将五棵树村通往景区的道路上正在使用的五块窨井盖丢入石林湖中。致使道路中央连续五处直径62CM的下水道裸露,严重威胁过往行
石林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无视公共安全,其行为给不特定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作出判处被告人普德有期徒刑七年的一审判决。(代彦 王翁阳 赵丽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