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税后二手房交易变冷(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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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0:25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冷清的交易大厅。文/图记者李安定实习生薛乐本报讯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自8月1日起进行个人二手房转让时,所得收益须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昨日,记者在西安市房产交易中心看到,整个大厅冷冷清清,只有私房交易的柜台前有三三两两的人在询问情况,办理相关手续。
据一位正办业务的代理人介绍,7月底那几天,房产交易中心大厅门庭若市,柜台前围满了办手续的人。其中,大部分人的住房没到5年,都想搭上最后一班车把房子卖出去。但8月1日后,这里就恢复了常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