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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播令”实施首日12家省级卫视仍违规播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0:53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日前联合发文,要求自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广告。

  五类产品广告的“禁播令”能否令行禁止?

  “直播谎言”仍在继续8月1日,“禁播令”实施第一天,晚11时至12时,记者搜索发现,有12家省级卫视播出的节目中,丰胸减肥等产品广告并没有如期停止,依然轮番出现在电视屏幕上。涉及的产品主要包括:“合胯矫姿裤”“呼噜停”“净丝洗斑魔力液”“博士力眼袋全解机”“瘦儿”鞋等。

  这些产品广告,有的使用绝对化用语,夸大产品功效。

  还有一些广告以患者、消费者的名义作证明,出现使用产品前后对比的画面。“净丝洗斑魔力液”广告中一名消费者说:“这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产品。”而“乐乐胶囊”男用保健品广告,画面、对话都极其暧昧,却大摇大摆地出现在屏幕上。

  顶风播出要严惩

  针对这种有令不止的现象,记者致电广电总局和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说,广电总局已通知相关省区的广电行政部门,要求违规机构进行整改。各地将随时监测辖区内的播出机构,定期上报相关情况。两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机构和企业依法查处,及时曝光典型案件。

  广电部门将对全国地市级以上自办频道进行严格监看,违反通知要求的播出机构将收到整改通知单,如果一个播出机构60天内收到3张整改通知单,将被依法暂停其广告发布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改头换面”难逃脱

  对于一些广告打着“健身”招牌,企图绕开“禁播令”的行为,广电总局、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改头换面”的医疗广告也不能逃脱监管。

  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副司长任谦谈到,通知要求暂停播出的五类产品广告,不仅是看广告内容和产品名称,而且还要看实际功能,对变相的相关广告同样要加以监管。

  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屈建民也表示,应暂停的节目内容和广告,改头换面后依然不能播,改产品名称改不了产品的性质,只能说明产品的公信力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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