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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最高资助5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3:00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杨晓慧 实习生陈春月) 今天上午,记者从市知识产权局获悉,本市新近出台专利资助办法,从现在开始至今年12月31日,对申请专利的本市单位和个人,给予资金资助。

  新办法对一般单位和个人资助标准及专利示范单位等资助标准进行调整,加大资助力度。

  一般单位和个人申请国内职务发明,每件资助500元;申请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300元。对非职务发明申请,是国内发明专利的,每件资助300元,是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的,每件资助150元;申请国外专利每件资助5000元。

  新规定还对天津市专利示范单位和天津第二批试点单位,制定了新资助标准:申请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600元;申请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800元。对区县、工业总公司、控股集团、集团公司等单位的资助标准是,申请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000元;申请国内新型专利,每件资助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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