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电视台的丰胸减肥广告无法马上叫停有内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4:56 金羊网-羊城晚报

  电视台还有一个月自查自纠期

  本报今晨消息记者许悦报道:原本以为丰胸减肥等五类电视购物广告8月1日叫停后,看电视终于可以耳根清静了,没想到直到今天凌晨,一些电视台的禁播广告照播不误,还有许多较之收敛的电视台则换了祛斑、整形广告等隐藏性的禁播内容播个不停。为何这么多电视台公然挑战广电总局禁令?原来,“暂停播出”之后还有一个月的自查自纠期,工商部
门惩治虚假宣传广告则需一个调查取证的过程,也无法马上叫停。

  宽限期内先发整改通知单

  根据广电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7月19日联合发出的通知,自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

  但昨天上午记者发现,许多省级电视台都还轮流播着“圣代花二点减肥法”、“正点闪点瘦”……到了昨天下午,这些电视台的禁播广告轰炸密度有所减少,中间穿插了较多厨具、祛斑广告,到了今天凌晨1时许,很多电视台已经停播被禁止的五类广告,但“减肥降脂美”、“圣珊娜减肥霜”仍在吹嘘着神奇的功效。

  一位电视台内部人士道出了之前鲜为外人所知的缘由:通知虽说8月1日起“暂停播出”,但却给出了一个月的时间给各地电视台自查自纠,违反通知要求的播出机构将收到整改通知单,如果一个播出机构60天内收到3张整改通知单,将被依法暂停其广告发布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其实早在“禁播令”出台之时,就有人质疑“有关部门明知这类广告违规却不马上叫停,还姑息迁就其至8月1日”的行为,如今又多了一个月的自查自纠期,电视台难道在等收到两张整改通知单才罢手?

  违规播出向广电部门反映

  “禁播令”开始实施的两天里,广东省市工商部门均接到了许多市民的投诉,为何不把这些违规广告撤掉?工商部门面露尴尬说无奈:“禁播令”只是一份行政通知,并不能作为工商部门进行处罚的依据,所以电视台播出禁播的五类广告,市民应该向广电部门反映,如广告涉及虚假违法宣传,市民就该诉诸工商部门,将按《广告法》进行处罚。

  对于这两天大量涌出的看似美容广告,实为丰胸宣传的电视购物节目,广州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也会管!只要涉及虚假违法宣传的,无论什么广告都在工商部门的监测范围内。

  

电视台的丰胸减肥广告无法马上叫停有内情

  图:电视台丰胸广告被叫停,后续影响不小本报记者陈秋明/摄

  (侯颖/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