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将现场督察各地集中整治爆炸物品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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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8:2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8月3日电 为进一步推动全国开展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公安部警务督察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积极对本级及所属公安机关开展这次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现场督察。 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对专项行动的现场督察。要针对组织机构是否落实,专项经费是否保障;
公安部提出,对于现场督察活动中发现的工作部署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等问题,要视情予以通报批评,采取发督察通知书、建议书、决定书等形式,督促其及时整改;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敷衍塞责、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或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各地的督察情况,公安部将适时派工作组进行抽查。(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