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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出手抓劫犯有奖昨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00:00 东南早报

  奖励金额最高为5000元市民因此负伤可得到额外表彰奖励

  早报讯(记者陈雷实习记者游秀凤余尔惠)7月21日,早报报道泉州市设立打击“两抢”奖励专项基金,对积极提供线索,指正、抓获违法犯罪分子的市民予以奖励,最高奖金达到了5000元。昨日,泉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杨建平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奖励机制从昨日起开始生效。

  据介绍,今后,只要你出手抓获或是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两抢”犯罪嫌疑人,符合以下条件者,就能得到相关奖励:

  1.对群众目击作案,主动出手每抓获一名现行“两抢”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奖励5000元;

  2.受害者现场抓获“两抢”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5000元;

  3.群众每举报一条“两抢”嫌疑线索,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经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奖励2000元;

  4.群众抓获公安机关通缉的“两抢”嫌疑人,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5000元;

  5.群众协助民警抓获“两抢”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2000元;

  6.群众在抓获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负伤的,将按照《见义勇为条例》予以额外表彰奖励。

  按照本次规定,泉州市将由各县(市、区)政府拨出专款建立专项奖励基金,对有功市民进行奖励,全市防控、打击“两抢”犯罪举报电话为110。

  对于上述具体措施和办法,有市民问,如果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因为一些客观原因造成警方无法将其刑拘,是否能拿到奖励?泉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陶崇隆解释称,如果市民抓获“两抢”犯罪嫌疑人,因为一些客观条件造成警方无法将其刑拘的,警方也可以对其采取其他的强制措施,立功的市民仍然可以拿到一定数额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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