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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应滥用公共资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01: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漳州市教育局招生政策规定,自2006年起,凡是经市政府办审核公布的2005年度漳州市民营企业前100名的纳税大户,“其控股企业主的子女中考均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外商子女也参照执行。” (《南方周末》8月3日报道)

  富人的子女本来就比穷人的子女享有更多的资源,能接受更为良好的教育。在我看来,这种给纳税大户子女中考加分的做法,是将公共资源作为奖励少数人的筹码,这无疑是
一种制度化“劫贫济富”,是破坏教育公平与社会公正的毒瘤。

  政府的职责就是要维护公正,这种公正首先是起点上的公正,就是要人人在平等的起点上进行竞争,而教育的公平就是一种最基础的起点公正,有了教育公平,那么人人都是依靠自身的能力来改变命运,社会阶层就能进行有序流动。因此,这种给纳税大户子女中考加分产生“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马太效应”做法,它破坏了教育公平,从而也最终破坏了起点公正,完全有违于政府职责。

  漳州市政府办公室一位官员认为,此举不会破坏教育公平。因为,中考招生规定中本来就有很多照顾加分的政策,此次只是在原有众多加分政策中增加了一条。的确,我们目前存在一些加分政策,一类是少数民族、归侨、革命烈士的子女,另一类则是三好学生、国家二级运动员、在各类竞赛中获奖的优秀学生。少数民族、归侨等特殊人员的子女由于先天的原因,要比其他人更难接受平等的教育,加分恰恰是国家对他们先天的不平等因素进行一些救济,是保障教育公平的手段。而对于优秀学生进行加分,则是素质教育的体现。这些加分与富人子女加分是两回事。

  何况,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也不能以破坏教育公平、社会公正为代价。因为一个地方即使经济发展了,如果社会公正不能保证,经济发展的成果也无法得到保障。而且,事实上,我相信大多数投资商之所以会来投资,他们更看重的就是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如果今天为了发展经济可以随意给予他们子女特殊的待遇,那么明天也可能因为某些原因随时可以剥夺他们的权益。

  所以,政府还是少做些给纳税大户子女中考加分的“锦上添花”、破坏教育公平的事情,多做些保障贫困子女能读得起书的“雪中送炭”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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