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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最高可罚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05:0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张魁勇)昨日记者从市知识产权局获悉,《成都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已制订完毕,近期将提请市政府审议,即日起至8月7日在成都公众信息网(www.chengdu.gov.cn)上公开征求意见。

  《条例》明确,凡经专利管理部门处理或人民法院裁决专利侵权行为成立的,同一行为人对同一专利权实施侵权行为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专利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立
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和侵权产品,可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为侵犯他人专利权、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由市和区(市)县专利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可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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