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第一案 网站判赔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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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05:5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有“中国博客第一案”之称的南京大学教师陈堂发诉中国博客网侵犯其名誉权案,日前由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中国博客网被判对其博客内容监管不力,向原告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元。
去年9月,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陈堂发无意间搜索到中国博客网上的一则网络日志,其中含有侮辱自己的内容。陈堂发要求中国博客网删除该帖被拒,随后将其告上法庭。鼓楼区法院今年6月14日正式开审此案。 (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