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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车贷追不回 保险公司当“赔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07:05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马玲 实习生 任丹 兰春梅)一男子向银行贷款购车,并将车辆抵押给保险公司作担保,银行与保险公司签下协议后,向购车者贷款39万余元,然而1年后购车者无力还贷,银行遂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其赔偿购车者所欠本息30余万元。昨日,此案在渝中区法院开庭审理。

  30余万贷款收不回

  据原告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方称,2003年3月31日,铜梁人甘某以60万的价格在亚加达商贸公司购得一辆红岩拖头车,并从中国银行江北支行获得39万余元的贷款。2004年起,甘某却不再按时向银行还贷,银行立即找到甘某投保的永安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于是,银行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其赔付甘共欠下尚未还清的本息共计30余万元。

  保险公司败诉赔钱

  昨日,渝中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人大代表将本案作为典型案件,到庭审现场进行评议。经过评议,法庭最后认为,虽然保险公司称该车的市价只值20余万,但自身的审查义务不能代替。法庭最后当庭判决保险公司败诉赔钱。

  车贷纠纷越来越多

  昨日,该案的主审法官王艺政介绍,目前在车贷险中存在很多问题,包括经销商对车辆价格的虚报、借款人借他人名义购车等,这些也是引起车贷纠纷高发的原因。银行和保险公司要降低车贷中的风险,关键在于是否对车辆价格、购车者身份、经销商等进行了严格审查。

  据悉,如今的车贷纠纷越来越多,目前仅渝中区法院在审车贷纠纷达30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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